为进一步发挥审计“免疫系统”职能,吴中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,促进审计整改落实。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结果反馈制。该局把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落实结果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,要求审计组及时跟踪检查,在执行期限内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,要求被审计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,从而确保了整改落实到位。 二是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。充分发挥“查、帮、促”的综合功能效用,积极提出合理性、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,帮促被审计单位出台《关于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的意见》、《苏州市吴中区农保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关于加强吴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》、《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等多项制度文件。 三是重点关注上次审计整改落实。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再审计时,重点关注上次审计时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,对没有落实审计整改的,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进一步说明,并在审计报告中对整改情况进行“跟踪”披露。 |
|
2008-11-10
|
|